公務員悲歌 為揭弊丟鐵飯碗 - 公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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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politics/paper/1099985

履見不鮮

每次都要正當公務員去犧牲

到底?

事情發生時候

如何自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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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-07-10
沒有。擺爛才是正解,怪裡怪氣的人才不會輪到被指派這
種工作
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-07-10
寧願乙也不要坐牢
Mason avatarMason2017-07-16
公務員遇事擺爛自保,年金改革卻大聲疾呼要捍衛自己權益,
不值得同情
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-07-17
不需要樓上同情,樓上不要以為年改不會改到自己頭上
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-07-21
樓上你有事嗎?文裡面哪句有說要擺爛?保護自己哪裡不對?
Isla avatarIsla2017-07-24
噓pobob,故意無中生有曲解文意
Dinah avatarDinah2017-07-28
也許說擺爛有些太武斷,但保護自己的定義是什麼?事情不要
攬到自己身上?不要太積極的做事,遇到事情永遠不要當出頭
的那一個,這是整個國家社會的風氣
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-08-01
文中當事人這樣,那他的同事能拿出反對年改的精神捍衛他嗎
?口氣有些激動,但只是提出一下自己的看法,謝謝!
Elma avatarElma2017-08-03
保護自己就是保護自己別陷入冤獄風險,這風氣有啥問題?
Rae avatarRae2017-08-05
去! 縮網址很難嗎???
tinyurl.com
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-08-07
知道怪怪的,就不要配合就好了。
Erin avatarErin2017-08-11
公務員的確是要積極做事沒錯啦~不過看機關的風氣 這種想法
Edith avatarEdith2017-08-14
也很快被磨滅~不是公務員的問題 是制度的問題 公務員也只是
顆棋子
Irma avatarIrma2017-08-16
p先生沒當過公務員自己腦補的很爽
Mary avatarMary2017-08-18
這個公務員運氣好,之前有個案例是被判七年,他指證的人無
Daniel avatarDaniel2017-08-20
罪,因為法官說:話都是你講的,你指證的事情證據能力不足
Iris avatarIris2017-08-25
無法證明你主管有做這些事,至於你承認的事情,法院酌判七
年,後來這件事我沒有再追踪,只知道那時候還在纏訟
Tom avatarTom2017-08-25
之前我們主管也是強迫我們小額採購只能跟特定廠商買,後來
Noah avatarNoah2017-08-25
我就放著不做,擺爛到上頭來關切,事情鬧大了以後,上頭就
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-08-29
規定小額採購一定得三家比價,這個主管才無法再干涉
但新聞中的公務員遇到的卻是一堆共犯,除了趕快調單位,我
Irma avatarIrma2017-09-02
想要不然就如上述的,只能擺爛了﹗要不然坐牢的可能是自己
Olga avatarOlga2017-09-03
所以某p工作會選事情多錢少有可能入監受刑的工作?還是只
是雙重標準?
Kelly avatarKelly2017-09-05
上市公司也很多高層搞內線交易/利益輸送,某p也會用相同標
準來認同砍沒舉報職員的退休金?
Isla avatarIsla2017-09-07
nl王大高手,這招要學起來
Callum avatarCallum2017-09-08
回tk,我的想法是公務員只要不貪、不求升官,要入監受刑難,
這是永業制的好處
Adele avatarAdele2017-09-11
主管也不能隨便把你fire
Tom avatarTom2017-09-13
樓上你想得太簡單了,當長官命令你做某些事,而你又不懂
這些事是涉及貪污時,你覺得這樣不會入監受刑?且公務員
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-09-17
根本就不是永業制,出事了照樣可以打丙讓你走路!
Agnes avatarAgnes2017-09-20
某p事情想的真美好,要評論等進公家再評論吧
Ursula avatarUrsula2017-09-21
其實我做的事要更上頭的人不貪才行,如果都是共犯結構,鬧
Gary avatarGary2017-09-26
大了依然孤掌難鳴﹗幸好更上頭的人是正常的,鬧大了有人會
怕出事,上頭的問我為什麼會跟主管鬧成這樣,我只回答說,
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-09-30
我跟主管的採購法令認知不一樣,那時候上頭就派人四處打聽
Ursula avatarUrsula2017-10-01
了,之前就採程序嚴謹的方向來走,限縮主管的權力
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7-10-02
不過這個過程鬥了三年多,這位主管才退休,如果你的上頭、
上上頭都貪的話,甚至四週都有在收,那就最好快點走人
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-10-05
共犯結構要弄你很簡單,有種東西叫構陷,坐牢的可能是你
Zanna avatarZanna2017-10-07
噓永業制。這是活在哪朝哪代的人啊還跟你永業制咧
Poppy avatarPoppy2017-10-07
腦袋是個很好的東西 提意見的時候忘記用就科科了
Joseph avatarJoseph2017-10-10
不用噓,永業保障不是台灣獨創的,它是公共行政學創始人
之一的韋柏所提出的,歐美很多國家都有在用,永業保障是用
David avatarDavid2017-10-12
來對抗長官或政治人物的制度,只要公務員不犯錯就不會被免
職,但現在的政治人物一直想打破這個制度,未來你只要不
聽話,你隨時都有可能沒工作,以後一定會有人低頭,為這
Edith avatarEdith2017-10-16
些人的私利服務,利用政策把錢轉到自己口袋的事只會愈來愈
Olga avatarOlga2017-10-21
多而已﹗
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-10-25
看到有人以為永業制是保障公務人員就想笑XDD
公的性質就不是利益導向 本來就不可能說FIRE就FIRE